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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

更新时间:2020-01-25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平安健康,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以来,凡从湖北省返安、来安人员,以及与其有接触史的人员,请即到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登记,并主动配合村(社区)干部和医生的医学观察。居家观察期间(14天)必须佩戴口罩,不要外出走亲访友,也不要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若出现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时,请主动告知村(社区)干部和医生,佩戴口罩立即到当地医院检查、诊治。

  二、取消2020年安居区春节系列文艺演出以及相关活动安排。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暂停举办大型招聘会等大型集会和公众聚集活动,暂停承接和操办大型宴会、酒会、坝坝宴等,关爱自己、关爱家人、关爱他人。

  三、辖区内所有景区(七彩明珠、黄峨古镇等)、宗教活动场所(毗庐寺、佛岩寺、龙凤寺等)、文化娱乐场所(游乐场、电影院、KTV、网吧等)和其他公共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书店、洗浴房等)暂停对外开放(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四、辖区宾馆、酒店发现湖北省等地的外来人员以及其他外来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辖区党委政府,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五、辖区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采取佩戴口罩上岗等防护措施。

  六、辖区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实名制挂号就诊工作,规范运行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落实首诊责任制,对发热、咳嗽的病人,特别是湖北回安病人建立包含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台账,对筛查出来的疑似病例按规定采取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措施。

  七、辖区医院、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病毒消杀灭的工作方案,每天至少开展一次消杀灭工作并作好记录备查。

  八、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宰杀活禽,农贸市场内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所有人员要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九、请市民、旅客增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外出和聚会,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若必须前往,正确佩戴口罩,口罩用后不随意丢弃,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积极配合商场、宾馆、过境路口、辖区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其他重点场所的体温监测工作;积极发现并报告涉及有关病毒传播危险的一切线索,电话0825-8665112,0825-8665118。

  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隐瞒病情或拒不配合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恳请广大市民、旅客充分理解支持!

  附:安居区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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